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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公开招考20名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社区工作者考试网sq.chinasydw.cn     2025-07-18 2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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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公开招考20名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红安县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和省级层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鄂社〔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区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01招聘17人,岗位02招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人、配偶和父母其中一方为红安县户籍;

    2.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二)报考岗位01必备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已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2.服从岗位分配,愿意长期在城区社区工作。

    (三)报考岗位02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现为城区社区自行聘请在岗工作已满1年(2024年7月1日前入职)的全职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现役军人配偶、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直系亲属,年龄在45周岁(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5.曾被社区辞退的人员、通过招聘考试后无故不到岗或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红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告》自即日起通过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报名,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均通过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操作。

    网址:https://hbha.pzhl.net/index.php

    1.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7月23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19日9:00至7月24日9:00,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缴纳笔试费用50元,未按时缴费视同自动放弃。

    2.报名途径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点击红安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即可。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不真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注意事项

    (1)报考岗位01需提供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电子版;③本人非红安县户籍,但配偶为红安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件;父母其中一方为红安县户籍的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放宽学历的需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报考岗位02需提供的资料:现为城区社区自行聘请在岗工作已满1年(2024年7月1日前入职)的全职工作人员,需提供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社区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现役军人配偶、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直系亲属,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和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扫描件。

    (3)资格审查: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①各岗位招聘条件,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②关于毕业证取得的时间,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填写的时间为准,必须在2025年7月1日之前;③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必须在2025年7月1日之前。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前另行公告,请考生自报名成功之日起随时关注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关于本次招考的通知、公告。

    2.笔试考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社区治理政策、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对岗位招聘计划数进行调整,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岗位开考比例,并通过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依据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通过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百分制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则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笔试。

    五、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城关镇、杏花乡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采取与本人见面座谈、听取单位(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意见、公检法等部门联审联查等方式进行(是党员的,还要查询是否存在违纪情况),明确提出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三)缺考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将在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的指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薪酬待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

    (三)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到、参与培训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未按时到岗的视同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公示,考生递补资格保留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合同期限

    新聘用的城区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纳入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试用期期间如有违法违纪等情形或在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的城区社区工作者必须在劳动合同期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七、待遇及保障

    新招聘的城区社区工作者实行员额管理制度,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不具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薪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

    八、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也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招聘条件由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

    0713-5252009

    红安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5283066

    附件-2025年红安县招聘城区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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